墮天使

◎小草

「愛我吧!在我最窮困潦倒的時候;因為一旦飛黃騰達的時候,則人人都會愛我了」 ~俄國諺語
「上帝應該活在地獄,因為天堂不需要上帝」(註一)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教授昨天終於因為「在網站中張貼的圖片,足引起他人性慾及侵害性道德感情」,而被「檢察官認定其所為已經觸犯刑法散佈猥褻圖片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註二)。 坦白說,當昨晚我聽到這消息時,我只有一種感覺,就是:我被強暴了。我當場食不下嚥。雖然早在六月時,一堆掛著「婦女團體」名義,卻實為「宗教團體」的人到法院按鈴控告何教授時,這種結果也早就有設想過,可是當事情真正發生時,那種被強暴的感覺,卻又是如此地鮮明,如此地血淋淋! 其實也滿好玩的,我會有這種感覺。因為我並非何教授的親戚,也非她門下,唯一可能有關係的,就是她是我政治大學的學姊,十幾年前。可是,想也知道,一般人是不會為了一個畢業將近二十年的學姊而有如此大的情緒反應。我也是。於是,我跟何教授的關係,以及為何我會為了她確定被起訴而有如此大的情緒反應,是因為我知道,何教授跟我站在同一陣線上,站在同一條在這個社會上注定被歧視的陣線上。

沒錯,我是個「不男不女」、「變態加噁心」的「娘娘腔同性戀」。

如果湯靜蓮修女之前所言「世間美好的事物那麼多,為何要去彰顯另類行為」(註三)表達出她內心真正的想法,那我也只能說,「很遺憾,我就是那個『另類行為』」。雖然當不成湯修女口中的「美好的事物」,而我,仍在社會裡的一個小小角落中,努力地掙扎地存在著。坦白說,從過去獨自一人求生存的經驗中,我學會不奢望別人的幫助。因為,每當我遭受別人的欺侮,想要開口求助時,我總是遇到不同的湯修女。因為我的另類行為,他們總連瞧我一眼都懶得瞧。更有甚者,他們還一起嘲笑我,說我太過另類,為何不當世界美好的事物?幾次下來,我就問我自己,我為何還要去求助?只不過是自取其辱而已(註四)。

為了保護自己,我只好讓我自己在課業上出類拔萃。一路明星高中、明星大學唸上來,我成了這個社會上所謂的「菁英」,享盡各種資源。但是,我永遠知道,我就是跟所謂的「正常人」這麼的不一樣。我永遠這麼的「另類」。為了繼續生存下去,我只好小心翼翼地隱藏自己。當然,我也沒有什麼朋友,因為沒有人能進得了我為了保護自己所築的那一道牆。直到,我開始參與運動,直到,我開始唸起何教授的書。

我想,中間一段歌功頌德的部分我就省了,我也不怎麼想講說什麼「傑克!這實在是太神奇了!」這種老掉牙的笑話,我只想表達說:參與社運和服務,以及閱讀何教授 (當然還有卡維波 )的書,是很具有「充權」(empowerment) 的效果的。至少對我而言。因為我可以知道,原來不僅只有我自己是這樣,我可以有同伴,我甚至還可以和這群同伴,一起手牽著手,對這個社會做出一點事,讓這個環境變得不一樣。如果熟知助人工作領域的人,便會知道,我上述的感受,便是「充權」最典型定義的白話版(註五)。好玩的是,我自己在大學裡的主修是「心理學」與「社會工作」,都算是所謂的「專業助人工作」,而我真正嚐到「充權」的感覺,反而都是在學院以外的地方,縱使「充權」現在是這兩個專業領域的核心價值。對我而言,如果參與社運及服務,是讓我有機會在工作中獲得力量,那麼何教授和卡維波的思想,便是我從事工作的價值與哲學基礎(註六)。

現在把話說回來,為什麼這次我聽到何教授確定被起訴時,我會有「被強暴」的感覺。我知道,「被強暴」這三個字的確很強烈,而且很尖銳。但是,我執意用這三個字來形容我的感覺。因為,被告的,已經不是只有何教授一人。這次被犧牲在法律祭壇上的,還有我,以及跟我一樣眾多的性/別「另類」族群。套句張小虹教授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如果這次何教授真的被告成,那麼她也只能用「唇亡齒寒」來形容繼續將發生的事(註七)。何教授一直都是走在最危險的前端,因著她的努力,許多別人連看都看不起的性/別邊緣族群才得以浮上檯面,見著天日。如果,這次何教授真的因為只在網路上公佈了某(幾)類性少數圖片的超連結而遭受判刑,那麼未來網路的使用空間難保不會繼續縮限,而危及了各類性/別少數好不容易才有的活動空間,再次剝奪了各類性/別少數已經稀少得可憐的資源!像我這種性/別「另類」族群,因著社會強大的歧視及壓力,不得不被擠壓到網路此等虛擬空間中。好不容易喘個氣,以為此是上帝所應許的迦南地,沒想到在一些有權有勢的團體權力操作下,打著「保護兒童」、「還給兒童一個乾淨的網路空間」的大纛,繼續剝奪像我這種「另類」族群的生活空間!

這不是強暴是什麼?

到這裡,我不得不承認「社會衝突論」在某個程度上是對的。因為就這一件事來說,我看到的是,所謂的「正常」、「主流」團體不斷地透過立法程序、政治操作等,來對「另類」、「邊緣」的族群做出打壓,趕盡殺絕。只不過,這次用的手法,是利用另一群已獲得社會認可(sanction)的「(相對)弱勢」(沒有力量的兒童)來打壓另一群「弱勢」( 「另類行為」族群 )。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一項很高明的政治手段:一方面藉由代言弱勢的兒童來獲得「正義」的美名,並藉此來當作「討伐」另一族群的合理基礎;另一方面則可以對兒童做出更全面的管理監控,藉以確保所監控的對象不會反過頭來顛覆自己的權力。於是,這兩個弱勢族群因此被分化。你今天不是溫馴、無慾、乾淨而又脆弱易受傷的兒童,就是充斥色情、邪惡的他者。完全不考慮也有兒童青少年是這些性/別另類族群,而這些另類族群中,也有人是兒童或青少年!這種赤裸裸的權力鬥爭,不正是社會衝突論者所認為的,社會本來就充斥著各種團體間的衝突。而何教授被起訴一事,只不過是這種衝突中較為明顯的一例罷了。不然何來「只是想要給她一點教訓」之說?(註八)

我從事對性/別另類族群服務的工作已經有五年,在這五年中我不斷地接觸一個又一個孤獨而又傷痕纍纍的朋友。如果說,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何春蕤沒有輔導少女性交易個案,不瞭解援助交際及賣春對青少女造成的性病、流產、自卑、自殘等身心戕害,況且少女在其中不斷迎合男性嫖客,打扮自己、出賣肉體,根本稱不上性自主,反而在援助交際的糖衣下早已被性剝削殆盡」(註九),那麼,我也要說,「紀惠容以及那些想告何教授的人,也一定沒有輔導過這些快被壓迫得不成人形的性/別另類個案,不瞭解『生活』對於這些另類族群造成的各項壓迫,不只是身心戕害,根本是對整個生命的否認!」(註十)況且,現在這些人還要進一步利用各種手段來剝奪這些另類族群好不容易才有的生活空間 (即使是虛擬的) ,那麼,我們還需談什麼社會正義?「這些另類族群在生活中不斷地迎合社會價值,隱藏自我、出賣自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塊可以安全地交友、分享生命的地方,現在卻還得遭受一些打著『社會正義』的團體,以『兒童安全』為名,剝奪了最後僅存的生活空間,而所謂生為人的尊嚴,也早就被剝削殆盡」!

接著,我要講一段小小的故事。

幾年前,我曾經有幸在一個機構裡帶領一個同志青少年的團體。為什麼要開辦這一個團體?那時因為有幾個朋友,深感彼此在青少年時期,那種孤立無援,卻又求助無門的經驗,那時的網路並不像現在如此發達,而所有的同志資源,又大部分是「18禁」的。所以,我們就決定組織一個「同志青少年團體」,讓想認識其他同為青少年的同志,能夠有個地方可以去。我們不喜歡用「治療」、「輔導」的字眼,因為我們早就厭倦被治療、被輔導。我們要的只是一群會聽彼此說話的朋友而已。有一次,令我印象深刻。那次,來了一位新朋友。重點不在他是新朋友,而是他告訴我,他只有國小六年級,還未滿十二歲。看著他大方的宣告自己,「我是同性戀」,我不禁訝異者:現在同性戀年齡怎麼降到這麼低!坦白說,當時我的確滿腹狐疑,我真的想問他:你這麼年輕,你怎麼可以確定你自己是不是同性戀呢?可是一看他大方自然的神情,我這一句話始終問不出口。那一次遇見他之後,我也回過頭去想想自己的成長經驗,突然間,我慶幸我自己並沒有問出那一句話:你確定你是嗎?(註十一)這一句話,不就是我平日最討厭的一句話嗎?一句我被問到厭煩的話,一句充滿著對我的判斷能力不信任的話。既然我如此厭惡別人對我的判斷力有懷疑,那我憑什麼去對一個比我小的朋友懷疑他的判斷力?於是,我願意尊重他對於自己的定義。

為什麼要講一個看起來不怎麼相關的故事?那是因為,我有問他,是怎麼知道我們有這個活動?他回答我:我是在網路上認識朋友,是他帶我來的。其實,不只是這位年僅十二歲的小同志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朋友,尋找認同,我也曾經問過我身旁的其他朋友,有一大半都是透過網路來尋找朋友、蒐集與自己相關的資訊,並藉此來整合進同志社群中。(註十二)而那位十二歲的小同志朋友也是如此。我相信這絕對不是個案。而是我們都小看了我們的兒童與青少年。所以,為了要「還給孩子一個乾淨的網路空間」,為了要「防堵網路色情傷害我們的孩子」,對於孩子的上網行為嚴密監控,是不是在「保護」孩子的同時,也同時阻斷了孩子自我探索、自我定義、乃至自我發展的空間與機會?或者,說得更尖銳一點,一邊在聯合國大力鼓吹「讓孩子有完整的發展權利」時,一邊其實在嚴密操控著孩子的發展方向?這其實只不過是一種殘缺的發展權利。一種有限制條件的權利 (註十三)。

或許我這種解釋方式,會讓很多同為專業助人工作感到洩氣,甚至是氣憤,覺得自己被誤解。同樣身為一個助人工作者,我可以體會那種感覺及焦慮,似乎自己所有的善意,都化成不受別人歡迎的控制。我這麼說,是說我可以體會那種挫敗感,但並不代表我可以接受繼續這種助人方式。別忘了,「保護與照顧」其實和「監控」僅只一線之隔!已經有太多文獻討論這兩者之間的關連(註十四),我並不想在這邊繼續做這些討論。但我只想說,其實一種照顧會不會是一種控制,很多時候關鍵是在助人者的身上,尤其是助人者的態度,以及其所使用的助人工作方法。助人工作者到底是怎麼看待受助者?是有能力的?還是軟弱無能的?助人者又是如何去界定其和受助者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上對下的關係?還是一種如朋友般的平起平坐?助人者到最後又是選擇了什麼工作方法?一種有權力關係的「治療」、「輔導」?還是一種權力對等的工作夥伴關係?當然,還有一項最為重要的,也是一切最為基本的,即是:助人者如何能夠認識受助者?是依據助人者引以為傲的「專業知識」?還是願意先聽聽這群受助者到底怎麼說?(註十五)

而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喜歡和何教授站在同一陣線的原因。因為身為一個專家,她願意先放下身段,先聽聽看這群被視為妖魔鬼怪的另類族群,對不起,應該說是連注意都不被注意的「褵魅魍魎」到底想說些什麼,而非依恃著「專業」的光芒,從上而下地「教導」與「治療」。在偶然的機會裡,我有幸和她一起參與某個正在發生中的草根社運組織。當然,這個草根社運組織,是由眾多像我一般地「另累族群」所組成的。在與何教授共事的那一段時間裡,我充分感受到何教授的細膩與尊重——幾乎是所有有關團體的事,何教授都會把它們一一拿到團體裡來討論,並尊重團體所做出的決定,即使幾乎有一大半的事其實還是都落在何教授肩上。在整個參與的過程中,無論是討論也好,還是做決定也罷,我都可以感受到何教授的細心、支持與尊重。何教授不會用一個「專家」的身份來告訴團體該做什麼或不該做什麼。相反地,她總是先拋出一個想法,希望能夠帶動整個討論的氣氛,然後便以一個「成員」的身份進入討論。常在這成員間一來一往的討論當中,不僅是觀念的討論,更多時候是彼此生命經驗的分享,許多過去的經驗被重新詮釋,許多依照著我們自身生命經驗的觀點也於焉產生(註十六)。何教授除了偶而提供團體一些另類的思考觀點,更多時候,她選擇了傾聽。而「傾聽」,正是身為一個長期被視而不見的「另累族群」所真正需要的。因為傾聽,讓我們感受到接納與陪伴。而接納與陪伴,這種「我們是站在一起」的感覺,正是給予長久以來處於「習得的無助」的「另累族群」力量之泉源!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喜歡和何教授站在同一陣線的原因:因為她願意和我站在一起(註十七)。

在某一個場合,不經意地,我知悉何教授原來也是個基督徒。我滿心歡喜,因為我也是個基督徒。之後在另一個場合中,我找到機會和何教授有一些關於信仰的經驗分享。那時確切的談話內容是什麼我已記不太清楚,但何教授有一句話,我到現在還牢牢地記在我的腦海中。那時,她微笑但堅定地告訴我:「我從來不敢忘記聖經的教導」!為了這句話,我感動良久。整本聖經都不斷地在教導我們要學習去愛,要「為約瑟的苦勞擔憂」 (註十八) 。從她的身上我可以看到她行出了耶穌佳美的腳蹤。

因此,我願意稱她為墮天使—一個墮落至凡間,深深體察凡間疾苦的天使。而我,非常樂意和她站在同一陣線上,一起打這場美好的仗。

* 註一:蔡伸章,〈杜思妥也夫斯基的世界〉,《聖潔的靈魂:杜斯妥也夫斯基選集》譯序,台北:志文出版,民60,頁50。

* 註二:見「張貼人獸猥褻圖片,北檢起訴何春蕤」中央社,2003年12月05日。以及「網站貼人獸交圖片,何春蕤涉猥褻起訴」聯合報,A5版,2003年12月06日

* 註三:見「連結人獸交,何春蕤被告猥褻」中國時報,社會版,2003年06月24日

* 註四:許多擁有與其他人不同性/別特質的人,其在這個社會中的處境實在是令人擔心。 發生在台灣最鮮明的例子即是在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二班的葉永鋕離奇在廁所中死亡的案例。對於這些「性/別另類」族群的討論,可詳見王家豪,《娘娘腔男同性戀者的社會處境及其自我認同》,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未出版碩士論文,民91。

* 註五:見 Empowerment theory: psychological, organizational, and community levels of analysis. in Rappaport, J. & Seidman, E. Eds, Handbook of community psychology,New York: Kluwer Academic/Plenum, c2000, ch.2.

* 註六:雖然我承認自己的確受何教授及卡維波的思考影響,但我卻也必須澄清,因為我在大學裡的主修是心理學與社會學(社會工作),所以我也不可能不受到這兩個領域的影響:這兩個「助人工作」領域所有的價值觀、對於「人」的預設、對於事物所採取的分析觀點……等等,也都對我有深遠的影響。像我就信服於「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並認為「物質基礎」對於一個人的幸福有非常大的影響力。但我也同時深信心理學對於「壓力」所做的分析,而認為一個人對於其環境的「認知評估」(cognitive appraisal) 能對其所感知道的幸福感做出強大的影響。因此,我不認為「物質基礎」及「認知評估」能夠各自單獨片面地決定人的幸福,而是必須綜合來看。

* 註七:見「二千人連署挺何春蕤」,蘋果日報,2003年9月11日

* 註八:見 JEN LIN-LIU,(2003), No Sex, Please, We’re Taiwanese: An English professor’s outspoken views land her in court. 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Section: International,Volume 50, Issue 7, Page A36 http://chronicle.com/free/v50/i07/07a03601.htm

* 註九:見「勵馨等婦運團體駁斥何春蕤提倡青少女援交」,中央社,2002年05月24日

* 註十:其實,我非常不喜歡「輔導」、「治療」這些詞彙。因為這些詞彙裡面,已通常蘊含了「輔導者與被輔導者」、「治療者與被治療者」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之所以弱勢會為弱勢,就是其已在一般社會生活裡,處於一權力關係較為不利的狀態,那麼,為何在助人工作歷程中還要再次複製這些權力壓迫?因此,就如同Tennov(1975)所言:「一位女性主義者不會去『治療』自己的姊妹」!(引自Corey, G.,c2001) 其實,在女性主義心理治療中,對於「助人者與受助者」之間的關係,自1970年代以來已受到廣泛的討論。不像其他學派的治療/諮商理論,要求治療者與被治療者之間必須要有一條清楚的關係界線,並依照此關係中,彼此的相對位置來進行接下來的所有治療活動。女性主義心理治療,相較於其他學派,認為「關係過程」本身反而才是對女性受助者最有幫助的,而非治療目標。因此,如何營造一個「更溫暖」、「更接納」、「更能夠看見彼此」的關係,讓求助者在關係中感受到平等,而進一步在關係中學習面對自己的處境,進而鼓起勇氣去改變不利的處境。因此,女性主義心理治療者並不避諱在適當時機作自我揭露(self- dislcosure) ,並努力讓整個治療過程「去神秘化」,讓案主有更多參與治療的過程。詳細情形請見:Marecek, J. & Kravetz, D., (1998), Power and Agency in Feminist Therapy. in Seu and Heenan Eds. Feminism and Psychotherapy: Reflections on Contemporary Theories and Practices. London:Sage. 而我在原文中之所以使用「輔導」一詞,係為和紀惠容的話做一平行造句,而非我想要去「輔導」這些和我擁有相同處境的朋友。

* 註十一:這是我對現行心理學界中,流行的「同性密友期」所深感厭惡的地方。在過去幾十年來,輔導界與諮商界因無力去處理「青少年同志」的議題,而想以「同性密友期」來「安撫」、「告誡」因對自己情感取向感到迷惑而前來求助的青少年:「你還那麼年輕,你怎麼能那麼快就確定你是同性戀呢?你對他/她有好感,只不過是你還處在『同性密友期』的階段,是大家都會有的,是很正常的。」這種以懷疑的方式來否定青少年對於自己感情與情慾的界定,正好暴露了大人對於青少年的性的無知與傲慢,而想以一種「診斷式」的判斷與歸因(同性密友期),來掩蓋大人對於青少年對於性無儘可能之探索的恐懼。因此,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1973年把「同性戀」從DSM中刪除,卻又同時加了一條「兒童時期性別認同錯亂」,並不斷地利用「同性密友期」來說服青少年「你不可能是同性戀」,只不過是反應了大人想在最剛開始時即防堵他們的孩子長成同性戀罷了。

* 註十二:在許多研究中都顯示,青少年同志的發展歷程,從剛開始發現自己與他人明顯不一樣的時候(平均年齡是12歲),一直到認同自己的性身份,換句話說,就是以「同性戀」來標示自己的性身份,並開始有計畫地向週遭的人出櫃(come out),以及開始大量參與同志社群內的活動(平均年齡17歲),這之間的五年,有一項重要的發展歷程,即為大量蒐集與同性戀相關的資訊,尤其是正向的資訊。如果在這認同歷程中,未獲得相關正向的資訊,那麼在未來很可能無法發展出正向的自我概念,甚至導致從事不安全性行為,而暴露在感染愛滋的風險下。見:D’Augelli, A. R., & Hersberger, S. L.(1993).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youth in community settings: Personal challenges and mental health problems. American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21, 421-448. 與 Rosario, M., Hunter, J., Maguen, S., Gwadz, M., & Smith, R.(2001). The coming-out process and its adaptational and health-related associations among gay, lesbian, and bisexual youths: Stipul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a model.American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Vol.29, Iss.1; p.133-161.而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對於同志青少年來說,最方便獲得這些資訊的管道即為「網路」。在網際網路中,同志青少年,甚至「兒童」(指 12歲以下),都可以尋找到認同所需要的「另類色情」。因此,在網際網路中,或許對許多大人而言,是欲「除之而後快」的網路色情,但是對一些需要有探索、練習與認同機會的另類青少年和兒童來說,卻是有所培力效果的!

* 註十三: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1990)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簽約國承認兒童有充分使其身心、精神、道德、社會獲得發展的生活水準權利」。然而,這邊所指的「身心、精神、道德、社會」的「發展」不曉得有沒有包括讓兒童有足夠的資訊「長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的「權利」?包括長成「不男不女」「娘娘腔同性戀」的權利?

* 註十四:其中最著名的當然是1971年,美國有兩位學者Frances F. Piven與Richard A. Cloward 所出版的 Regulating the poor:the functions of public welfare.當時該書一出版馬上造成轟動,圍繞在鉅觀的「社會控制」與「社會福利」的辯論一直持續到八0年代末。從九0年代開始,對於社會福利與社會控制間關係的分析,則開始出現從後現代的微觀視角來進行分析討論的文章。在台灣的討論脈絡中,或許王增勇在最近一期的〈台灣社會研究季刊〉(2003年9 月) 所發表的《照顧與控制之間—以「個案管理」在社工場域的論述實踐為例》(p143-183)可以來代表這種「從傅科的知識與權力觀點」對目前助人專業(社工)「進行微觀考察與批評」之論點。對於王增勇而言,他認為:由於社會工作之起源是與國家對所謂的「社會問題」與「偏差份子」進行的介入有密切關係,社會工作專業是「國家機器資源再分配機制中的重要成員」。然而,社會工作本身的使命又是「矢言照顧弱勢案主的利益」。於是,在此種社會位置上,社工專業身限於「照顧與控制」的矛盾之中。而所發展出來知識體系與工作方法也隱含了「照顧與控制的內在矛盾」。

* 註十五:其實,「如何認識」我們所要認識的對象,以及對於她們處境的分析,進而發展協助方案等這些主題,早就在女性主義陣營中爭論已久。尤其是在「美容塑身」此議題上。在台灣,對於此議題的爭辯大略可粗分成兩派:一派是以「媒體分析」的方式,批判當今台灣美容塑身廣告及機構,是如何地控制女性閱聽人,成功地創造出「瘦即是美」的虛假審美潮流,而迫使女性有如歇斯底里般地尋求瘦身及塑身。這一派的代表書籍可見:張錦華《女為悅己者瘦?:媒介效果與主體研究》臺北縣:正中出版,民91。另一派則是以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為主。以其一貫看重個別女性的能動主體,認為女性即使在此種具有壓迫效果的結構之下,不但能主動找著結構的裂隙,甚至可能挪用結構來為自己所用,而具有培力效果。持此種觀點的研究在台灣目前並不多見,可以參考的書籍是一位荷蘭籍女性主義者所寫的:Kathy Davis ,《重塑女體:美容手術的兩難》,張君玫譯,臺北:巨流,民86。對於Kathy Davis 來說,如果要完整地認識女性瘦身美容的現象,不能缺少的,就是要「先聽聽她們怎麼說」,瞭解「美容瘦身」對於這些姊妹的意義以及所產生的功能,而非在還未瞭解的狀態即斥責這些去美容瘦身的姊妹為「被父權洗腦」甚至「愛上壓迫者」的女人。

* 註十六:或許,這就是所謂的「意識覺醒 (conscious-raising)」吧?意識覺醒在女性主
義中已累積了相當豐富的討論,比較簡短的說明請見:劉惠琴,《性別與心理學的相遇》收錄於《心理學的開展:創新領域‧社會議題‧方法論》輔仁大學心理學系三十週年系慶學術研討會會議手冊(一),2002/5/4,頁6-9至6-11部分。

* 註十七:在這邊我覺得我必須澄清一件事。在我整個求學過程中,我已經不止一次聽到其他女性主義學者,當然也有自認為非女性主義學者的人,認為「「現在台灣年輕女學生之所以會受何春蕤吸引,是肇因她獨特的個人魅力」 ,甚至是「因為她處理的東西比較辛辣/符合女(大)學生的需求」。(關於這部份,亦可參考范雲(2003)對於台灣某些婦女運動者做的訪談分析。〈政治轉型中的婦女運動:以運動者及生命傳記背景為核心的分析〉,《台灣社會學》,頁5133-194。) 不否認何教授的確有她個人的獨特魅力,但是把所有的歸因都指向她個人風格,卻也小看了和何教授站在同一陣線上的人。

* 註十八:曾慶豹,《上帝、關係與言說 : 邁向後自由的批判神學》,臺北市:五南,民89頁27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