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9 12 月, 2013
檳榔的自由、秩序和商業
【2002.09.20 民生報社 評】
政府如果連民眾穿著的尺寸和範圍都要管,當然會招惹反感;但若政府是想要約束這幾年檳榔西施在街頭比賽清涼的惡性競爭,有沒有一種可能,透過官方與業者的一些基本共識和規範,讓台灣城鄉的街頭景觀不再充斥那種畸型的樂趣?
無可否認,檳榔西施利用清涼的穿著,的確為檳榔產業創造了更大的「附加價值」,也為這項傳統食品延續了產業的春天。青春少女,是台灣檳榔業歷久不衰甚至光而大之的時代功臣;然在近幾年台灣口腔癌的盛行中,她們也不知不覺扮演了某種間接觸媒的角色。
但要觸及問題的本質,我們得把檳榔西施與檳榔業者分開來談。雖然許多檳榔西施都說她們穿著暴露完全是出於自願,但如果我們審視一下這個商機龐大的產業,要不是業者的獎金誘惑以及基本的僱用要求,一個產業為什麼需要少女在街頭展露胴體作為招徠?這也是女性團體在看待此一事件時免不了的兩難:少女的工作權及穿著自由應該全力維護,但誰能保證她們通宵工作及如此穿著能全然免於僱主的剝削?
政府多少年來不願碰觸檳榔業的管理問題,真正的理由從來不是為了尊重市場自由,而是顧忌其背後龐大產業人口的草根性,避免觸怒他們,也因此繼續坐視他們在街頭壯大。如今,有些縣市擬透過官商公約的方式來約束檳榔西施的穿著,也許是一個不錯的起步。儘管執行上還有很多障礙,儘管有些檳榔西施不滿她們的清涼自由受到侵犯;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也許有更多檳榔少女「非自願清涼」的權利反而獲得保障。
十年之前,也沒有人敢相信紐約市是可以整頓的;但在前市長朱良尼的大刀闊斧之下,紐約的色情與治安都大獲改善。檳榔西施有沒有比清涼更好的方式成為台灣街頭的景觀,要看政府和業者在這個問題上有多少共識。
露或不露? 談「檳榔西施現象」
【2002.09.20自由時報 文/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
桃園縣政府決定要好好整頓縣內檳榔西施的穿著,並且敲定了「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政策,事實上,對照於前些日子政府公部門也針對台灣社會所特有的「檳榔西施」規劃出包括就學、就業等等全面性的輔導對策,說明了:政府主管單位願意誠實以對地正視到「檳榔西施」此一存在已久的迷亂現象,不過,擴大來看,青少女檳榔西施個別行徑加總之後所形成集體性的「檳榔西施現象」,這才是探究該種整體社會事實的基本態度。
首先,儘管官方政府宣稱不會從負面的角度來 看待「檳榔西施」,而是以較為「中性立場」來輔導青少女從事販賣檳榔的就業問題,藉此協助從事檳榔西施的少女進行職業探索與潛能開發,進而引導其建立正向的就業觀念,然而,如果是加諸在青少女本身包括心智成熟度不高、專業技能不強以及學業成就低落等等推拉因素所獲致從事檳榔販賣活動所獲致較為優渥的薪資報酬,那麼,政府公部門所提出的各項輔導方案或者是「三不」的取締措施,自然是有其某種程度的侷限性,也就是說,解讀青少女從事檳榔西施的工作抑或限制工作服飾的穿著不應該只是將問題窄化為少女個 體層次的「人的因素」,而是應該要擴及到父母親職教育的「家庭的因素」、升學管道與職業訓練的「制度的因素」以及扭曲化的認知與價值的「社會的因素」。準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在於如何解構「檳榔西施」作為一個「問題的人」其背後所潛藏各種「人的問題」!
擴大來看,當時下的青少年族群分別與「檳榔西 施」和「八家將」相互掛聯在一起的時候,雖然並不會與可能的偏差或犯罪行為,產生因果式的直接關係,但是,兩者之間卻是存在著某種的關聯性,也就是說,「檳榔西施」或者「八家將」勢必是要背負著中輟、逃學、價值扭曲等等原罪的譴責,但是,跳脫「檳榔西施」以及「八家將」而來的像是藥物濫用、援助交際、幫派滋事以及搶劫殺人等等的偏差、犯罪行為,這才是一般社會大眾看待青少年從事檳榔西施工作或者是參與八家將廟會活動的癥結所在,亦即,檢視當前青少年的職業活動發現到有偏向於忽視道德價值的認知 心態。總之,在這裡的論述意涵乃在於如何就「檳榔西施」以及「八家將」等等迎合青少年心智喜好和人力資本條件的職業活動,思謀當中各種的情境因素所可能加諸給這一群青少年族群的身心戕害,就此而言,諸如對於業者有效管理的他律法令、破除消費者情色迷戀集體性的心理叢結以及增權青少年知能的自律規範,理當都具有同等考量的必要性。
總之,相應於青少女心智未臻成熟以及專業技能不高的結構性限制,多少點明出來:將「檳榔西施」從青少年的職種選擇當中拔除掉抑或是強加像是「三不」的工作障礙,充其量只是讓時下輟學、蹺家或是色情等等的表象問題,暫時獲得了紓解,其基本的解套還是必須要還原回到界面更為廣裘的思考議題上,也就是說,文憑升學所傳達追求薪資報酬的教育宗旨,應當隱涵著諸如生命教育、社會教育以及全人教育的配套措施!
檳榔與西施
【2002.09.20 文/駱明慶 台大經濟系助理教授】
為了解決檳榔西施穿著暴露的問題,桃園縣政府日前邀集部分檳榔攤業者,商討制訂縣內檳榔西施穿著的規範,達成「桃園三不露」的協議,即「不露胸」、「不露臍」和「不露臀」。縣府表示,一個月的宣導期之後,十月十五日將開始嚴格取締。
此項規範檳榔西施穿著的政策一出,立刻引發各界廣泛的討論,南崁交流道往中正機場道路兩側的檳榔攤,也隨之成為新聞焦點。贊成者多由整頓社會風氣和提升國際形象的角度出發,認為檳榔西施的穿著確實是應該好好整頓了。反對者則認為,既然法律早有妨害風化等相關規範,此一規定不但多餘而且有認定的困難,更有剝奪人民衣著自由之嫌。另外也有人指出,其他行業如演藝人員、服裝與商展模特兒的裸露程度,與檳榔西施相較也常不惶多讓,為什麼不一起納入規範,難道裸露也有階級的差異?
在此,我們暫不討論這些正反意見的合理性,而要從檳榔的市場特性來說明,桃園縣政府對檳榔攤業者自律的期待,是相當不切實際且幾乎不可能成功的。檳榔商品的銷售其實可以分為檳榔和西施兩個部分,對消費者來說,甲檳榔攤所販賣的檳榔,其品質與價格和乙檳榔攤的檳榔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因為檳榔的生產過程相當簡單,賣出的成品幾乎沒有異質性。這使得檳榔販售這個行業的異質性,主要來自於西施對消費者的附加效用,廠商之間所競爭的,完全是西施的「火辣」程度。
競爭的過程使業者深深了解,只要西施的打扮稍微保守一點,生意馬上就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同一條馬路兩側的檳榔攤,激烈的競爭會使得業者各出奇招,西施的穿著也越來越火辣。政府在部分民意的要求下,自然就會要思考該怎麼管理了。問題是,這種要求業者「聯合自律」的想法,真有實現的可能嗎?
經濟學對廠商聯合行為的討論,恰好可以作為借鏡。石油輸出國為了增加利潤,會「勾結」起來,企圖透過聯合減產來提高石油價格,但是由於石油生產國之間,真要確切監督彼此產量,有執行上的困難。使得個別國家,不管其他國家是否遵守協議,都有偷偷增產以增加賣油收入的誘因。石油增產後油價自然下降,勾結減產以抬高油價的協議也就土崩瓦解了,這是廠商聯合行為的內在困難。
相對於少數石油生產國,檳榔攤業者的數目就更多了,執行「聯合自律」協議的監督成本很高,顯然縣政府認為能夠以嚴格取締來幫助協議的執行。只是,當其他檳榔攤的西施都遵守協議而穿著保守時,任何一個檳榔攤只要西施穿著火辣一點,來投消費者喜好,就能大幅增加銷售業績,他們當然有相當強烈的動機偷跑。更何況,並不是所有檳榔攤都加入了「聯合自律」的協議,只要有幾家檳榔攤以各種游走在新規定邊緣的穿著出現,立刻可在競爭中脫穎而出,聯合自律的協議也將隨之瓦解。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aiwan.net/content_detail.asp?art_id=2425
流行文化刺針》檳榔西施與假道學
【2002.09.23 聯合報 文/林德俊】
台灣的「檳榔西施」現象行之有年,這種流行次文化最近成為外國觀光客旅台的指定參訪項目,於是又再次掙得了新聞劇的話題王角色。先除去違反善良風俗、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等等「弊病」不談,我個人以為,最近大力鼓吹「文化創意產業」的政府官員們,先不必出國考察,就近到國內一些重要路段的檳榔攤找尋,必定大有斬獲。
首先,光是「檳榔西施」這個命名就充滿了創意。把檳榔這種很難高雅得起來的成人口香糖與古典美人的形象媾連,儼然內爆了「雅」與「俗」的涇渭分界。將「檳榔西施」擺入流行辭典當中,其語意的深度、厚度,明顯較之「紅茶辣妹」、「鋼管女郎」略勝一籌。更精彩的,在於「西施」這個符號與其指涉的對象幾乎是無關的,那些販賣檳榔的小姐們,天天在霓虹的櫥窗裡搔首弄姿,表演著奇花異卉風格的清涼服裝秀:護士、高校生、卡通人物……,各種形象被抓來變造諧擬,護士不再如天使般純潔,高校生也不僅止於青澀可人,所有的造型全都指向:性感、性感、性感……,你彷彿在觀賞一齣不斷掌摑既有觀念的行動藝術,誇張、荒謬,卻又直指符號運行的真理。
然而這一來可不得了,如此大剌剌展現身材,甚至三點薄紗覆蓋,似掩而若現,叫那些佔多數的良家婦女何以自處。當次文化與主流文化有所衝突時,就成了偏差行為,於是,敗德的惡標籤就這麼被貼在檳榔西施身上。掌控文化界定權的社會優勢團體,透過制定規範來創造偏差行為,最近有地方政府開始規範檳榔西施穿著,訂立「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原則,理由竟是她們的服裝太過暴露,成了台灣獨有的特殊文化景觀,有辱國家形象。
病害出現了,跟著出現矯正之必要,我們跟著看見一種鴨霸式的矯正手段,其結果是強化了兩性之間的緊張關係。政府、媒體與「正常」的老百姓沆瀣一氣,用制裁的眼光去看待「檳榔西施」,而非「檳榔西施的由來」。「女體商品化」絕對令許多女性主義人士忿忿不平,但是,規定女性「不賣」而非規定男性「不買」的舉動,更會令她們氣急敗壞。檳榔西施無罪,有罪的是將女性身體視為商品的男性眼光。
檳榔西施現象除了是一個色情管制的問題,更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問題。男性官員和媒體聯手導引群眾盲目地大肆撻伐,簡化問題,是想藉由凝聚民氣來加強社會整合?是想掩蓋自己合理性不足的「有色觀點」?請問看官,「假情色,真檳榔」和「真情色,假道學」,哪一個比較高尚?
責難西施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文/楊宗翰(台大研究生)】
朱立倫縣長的三不政策,是由於他認為檳榔西施已造成嚴重的交通、教育等問題,更有妨礙國際觀瞻之虞,筆者不禁為檳榔西施們大抱不平;檳榔西施穿著火辣,會分散駕駛注意因而造成交通意外?君不見各式公路旁圖文煽動、露骨的大型看板?君不見高速公路旁綠意盎然的風光景致、聳立壯麗的雄偉高樓?假使有駕駛因而岔了神,無法專心開車而肇事或發生意外,那麼是否我們該撤換所有的看板、砍掉所有花草樹林?可能分散駕駛的視線和注意力的有太多種可能,對於檳榔西施的責難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有開過車的人都可以捫心自問一個問題,究竟是一邊通電話的危險性高,還是瞄一瞄檳榔西施的危險性高?
第二種論調是因為此舉會影響到下一代價值觀的認定與教育,這對於檳榔西施簡直是無限上綱,隨手可得的色情書籍、光碟和影帶為什麼不會成為眾矢之的?我們應該探討的是為什麼檳榔西施願意寬衣解帶,為了金錢將自己物化而不在乎大眾的目光,因為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因為物質的追求是這個社會所津津樂道的!檳榔西施的存在(或威脅?)不過在於,她讓所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們更理直氣壯的停下車來去滿足其視覺的渴求,她更輕而易舉的奪走男人們的目光,赤裸裸的破壞了女人們的視野!但其實,希望檳榔西施們穿起只露出雙眼的阿拉伯式服裝又能改變些什麼呢?我們的社會風氣就將從此淨化?為什麼我們又只是打蒼蠅而忽視了老虎呢?
最後談到有妨礙國際觀瞻之虞:倫敦與巴黎在街上擺設性交櫥窗、當街裸體彩繪不算有礙觀瞻,我們檳榔西施的清涼穿著就會?有礙國際觀瞻真是頂高帽子,有礙誰的觀瞻?是外國的一般國民?還是來談生意的大老闆?我們會因此遭國際社會恥笑,因而被視為未開化之地?另外,我們有礙觀瞻之虞、會讓國際上看笑話的事可多了,混亂的國會殿堂、瘋狂的飆車部隊、各大車站流連的流浪漢和衣衫不整的外勞……,那麼,或許該撤掉國會、禁行機車和遣返外勞吧?
沒有一個社會現象是可以單獨存在的,選擇性的封鎖和阻隔只會讓問題暗中流竄,卻更是暗潮洶湧,唯有全面性的考量,合理、公平、公正的規劃,才是一個足以服眾、為人稱道的良策。
檳榔西施又怎樣?
【2004.08.30 中國時報 沈聿德/北市(講師)】
兩天以來的各家新聞報導都以專題方式,呈現朱木炎以及陳詩欣兩位選手的淚水背後,那不畏挑戰、努力成就理想的成長故事;而其中,陳詩欣年少歲月曾做過檳榔西施、當過電玩店小妹、甚或是待過酒店等經歷,都為這個出身台灣而揚名國際的奧運金牌選手,增添了另類的神秘色彩。
然而,綜觀各家媒體的報導,在新聞性的考量和肩負「大眾」道德勸說的責任下,多以「荒唐」、「墮落」、「叛逆」、甚或是「誤入歧途」等字眼,描述陳詩欣青少年時期的行為,卻忽略了這樣的說法,實則加深了社會對於檳榔西施的敵意和異己族群的輕蔑。筆者不禁質疑:這樣的描述方式,如何自圓其說長久以來社會輿論、媒體與教育界,一方面彰顯「職業不分貴賤」的理想,另一方面卻又在職業性質上多所分疏,而視某些勞動工作者為低下階層的事實?倘若當電玩店小妹就是一種不夠上進的人生選擇,那麼什麼樣的工作內容才算符合大眾對於理想工作的認知和期待?
在效應上,陳詩欣的奪牌,將台灣推向了國際運動舞台,成功提升了台灣的能見度和知名度;當CNN記者和國際文化研究學者來台採訪檳榔西施的相關新聞,以文化研究的角度撰寫評論、專刊文章、甚至學術論文,企圖重新以不同方式探討這個台灣前所未有之文化現象,同樣提升的是台灣於學術研究上的能見位置。陳詩欣金牌加身,搖身一變成為運動偶像,但社會大眾因著成見對於檳榔西施和某些工作的懷疑和輕視,卻依舊毫無改變。
給西施一點公道
【2005.01.05 中國時報】
屏東一檳榔西施穿透明內褲、露毛以吸引顧客,不料卻被警察抓個正著。照過去的標準,絕對難逃「猥褻罪」之處罰。不過,時代畢竟變了,檢察官認為,露毛不必然等於「猥褻」,因此,不予起訴。
衛道之士對檳榔西施露毛無罪,可能會卯起來大罵「世風之下,人心不古」。不過,我們認為,「猥褻」之標準本就是漂移的,司法能與時俱進絕對是好事。如果司法人食古不化,跟不上世風,那才真是災難哩!
二、三十年前,台灣對「猥褻」只有一個死標準,就是「三點不露」。執法人員不管藝術或色情、國內或國外、古代或現代……反正只要露點就抓。
於是,非洲或大洋洲來的國家級舞蹈團來台表演,人家「心胸坦蕩」,「色即是空」;新聞局卻「空即是色」,硬要上空舞者在「咪咪」套椰殼。乍看,似乎我們文明,其實我們是先有「色心」,才看到「色相」,這時,遮掩反而是「色情」,是「褻瀆」。
官方遮遮掩掩,民間就偷偷摸摸。越查禁,越來勁。然後,春風關不住,「三點不露」一點兒也守不住,只好學西方,改採分級制。色,從此才比較合「情」。
不過,「三點不露」雖不得已而解禁,官方卻始終有「一點」不放心,「一點」風吹草動,就神經兮兮。也因此,警察才會對檳榔西施「明察秋毫」。
其實,檳榔西施露不露毛,絕對是「秋毫之末」。如果名模可以露點賣名牌服飾,我們又有什麼理由禁止西施露點賣檳榔呢?
Betel Nut Girls
I was last in Taiwan in 2000, and noticed brightly lit booths, each containing with a young woman on a stool. I asked someone what they were, and they said they were selling betel nuts, a mild stimulant similar in use to chewing tobacco.
When I went to high school in Taiwan back in the 80s, I knew betel nuts to be the source of red spittle all over the sidewalk. Taxi drivers would chew them as they waited for fares. They were sold from dingy stands on street corners, with a bunch of betel nuts hung above it as signage. A marketing innovation had clearly taken hold since I’d been away, apparently unique to Taiwan.
My interest was rekindled by the recent flurry of Betel Nut Girl postings at BoingBoing, with today’s followup poking a little deeper into the mystique:
Anon sez: “I was asking about Betelnut girls to friend of mine from Taiwan and she was saying documenting these girls is a popular subject for artists and art students in Taiwan.
On the other hand, eslisland.com notes:
[…] after harrassing and arresting girls for indecent exposure or even prostitution, lawmakers have had their hands tied by the powerful farm lobby of betel nut growers (& chewers…) who have thus far made sure that no lawmaker outlaw the practice entirely.
So it seems that it’s not entirely harmless fun. There are more pictures on eslisland.com, but they’re sleezy. Don’t look! 🙂 Lots of other links at the end of the article regarding the social-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etel Nut in Taiwan.
春城無處不飛花!? --有關「檳榔」、「西施」與「檳榔西施」的多重性迷思
【2005.01.07 文/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順民】
這一、二天南北兩地各自傳出檳榔西施半裸露毛以及散發色情小廣告的社會案件,最後檢方均不予起訴,只不過,糾結在「檳榔西施」等情色現象議題的背後,還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以檳榔西施裸露為例,事實上,整個事件的關鍵點主要還是在於檳榔西施的銷售販賣場所過於接近學生上下學的出入路徑,以致於可能引發價值扭曲和人身戕害的疑慮,就此而言,不予起訴的重點就不在於穿著的形式、袒露的程度、裸露的部位以及社會潮流的接受程度,而是該種女性物化以及商品化所衍生出來的非預期性後果,就此而言,「檳榔西施」的裸露現象抑或是色情小廣告的到處散發,不單單只是司法裁判的法律層次,而是有它涵括民俗與民德等等更為深邃的論述思考。
作為一種消費性財貨的檳榔,結合著僱主的商業利潤、薪資受僱者的維生需求、消費者的生活興致以及整體社會的醫療成本支出,這也使得即便「檳榔」的本身有著某種的愛憎情結,但是,「檳榔」依舊是國人關係網絡以及人際互動的一種觸動媒介,但同時這也是政府公衛團體極力想要矯正的從眾行為。冀此,之於「檳榔」販賣與消費的迷思,在於該種供需的對價關係當中,隱涵著某些遠遠超出業者以及消費者所能承擔的外部成本,這其中特別是檳榔栽種對於水土的破壞以及口腔病變所招致的身體戕害和醫療支出。誠然,對於嚼食檳榔這種是否一定必要或是無法被取代的生活習性,當有其還原回到日常生活世界裡某種的重新解讀與文化性轉化。
至於,原指著儀態優雅、落落大方的西施,在商品促銷的包裝底下,一舉蛻變成為易客為主的「檳榔西施」,誠然,檳榔西施就如同鋼管西施或是車展女郎一般,早已蔓延成為一種超乎於道德尺度以及游走法律邊緣的客觀事實,對此,「檳榔西施」背後所隱喻的社會性虐待環境,這才是真正叫人耽心的地方,也就是說,之於「檳榔西施」現象的解讀,即便有著推動健康教育、兩性教育以及情色教育的體制內改革,但是,包括檳榔西施、電子花車、野臺豔舞、幼齒援交等等直接訴諸於表相層次的官能刺激和人性挑逗,它對於心智未臻成熟的學童幼兒,究竟能夠產生那些正面且積極的價值建構,這理當是看待這種已經內化成為某種生活方式的情色現象時,所該兼具的基本心態。畢竟,環視當前這群國家未來主人翁所身處的盡是充滿著暴力、色情、非行以及犯罪等等的情境事件,該種偏頗的社會化成長,叫我們怎能放心地將未來託付給他們?
連帶地,扣緊檳榔西施本身年紀輕、學歷不高、涉世經歷不深等等的屬性特癥,亦點明出來:在「好學生-好成績-好學校-好未來」之主流文化的價值思維底下,如何為那群學習成就後段班的同學,以提供配套性的職業訓練、生涯規劃和人生出路,也就是說,即便「檳榔西施」並無職業貴賤上的道德指稱,但是,當「西施」與「檳榔」漸行漸遠的時候,相關人力資本、職業觀念以及價值認知的套配措施,是一併要提供給這些羸弱並且不兼具職場競爭能力的少女族群,無疑地,在這個層次上,政府公部門理當要有更為積極的責任擔當。
總之,跳脫是否起訴以及他律制裁的法律層面,檳榔西施或色情小廣告遲早會被其它更為驚世駭俗的情色現象所取代,就此而言,更為根本的思考還是在於對這些迷亂、脫序的異化現象,社會公義尺度或是不可退讓的人性底線,有無公共性思辨與論述的可能!?
檳榔西施之我見
【文/呂木蘭】
檳榔西施的穿著及舞台,一直是媒體爭寵的焦點。不僅因為它具有腥、羶、色的炒作賣點,且因媒體長期報導的結果,從本土學者研究到國外人士來台特別指定觀光,讓大家以為檳榔西施已經成為台灣「必要之存在」。
而這爭議,表面上問題是暴露的女性身體所引起社會秩序的敗壞。但筆者認為,擴大誇張報導檳榔西施之結果,最大受益者,說穿了,不過是滿足資本家與消費市場的利益,但是卻賠上台灣女性的生存尊嚴與自然生態的破壞。
桃園縣南崁路旁的檳榔西施穿著越清涼,越吸引大家前往消費。但是,當初是誰鼓勵要求檳榔西施如此穿著?是誰縱容檳榔西施在馬路邊大膽地秀出自己的身體呢?又誰肆無忌憚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檳榔西施性騷擾?前者答案不就是資本家或雇主?中者不就是永遠慢半拍的政府嗎?後者不就極父權心態的大男人嗎?
筆者上公民課時,與學生討論這個問題,高一的學生回答:「檳榔好不好吃早就不重要,最重要是西施好不好看……」試想,今天檳榔西施如果不穿著暴露清涼,還會吸引眾人消費檳榔嗎?由此可見,檳榔市場的形成,其實是藉由銷售女體(觀看檳榔西施)的方式,以刺激創造消費檳榔的大量需求。女體再次成為資本主義消費市場的牟利工具罷了!
令筆者感嘆的是,青少年本身由於對性的好奇,一旦遇上檳榔西施充滿性暗示的氣息,難保不會吸引青少年前往試探品嚐。筆者曾抽樣調查吃檳榔的學生,發現幾乎都是男學生。這些男生比較檳榔西施如何清涼好看,並嚴苛批評檳榔西施的身材相貌,顯露非常輕蔑女性的態度。筆者認為媒體高度誇張曝光檳榔西施的結果,會不知不覺養成集體社會對待女性的性別歧視與偏見。
再者,大眾媒體的目光,集中在檳榔西施外表的膚淺思考,不僅忽略嗜吃檳榔易得口腔癌的個人健康風險,更糟糕的是媒體大聲喚起販售檳榔的利潤,不僅吸引青少女投入檳榔西施的行業,更吸引農民競相在山坡地濫墾濫伐,使得大量種植淺根檳榔的結果,造成對自然環境的深深傷害。近年來颱風引發山坡地的嚴重土石流,犧牲多人的生命財產,兇手之一不就是滿坑滿谷的檳榔樹嗎?
檳榔的過度消費已經讓台灣土地付出慘痛的代價,難道大家都忘了嗎?請媒體不要再放大特寫檳榔西施的身體與穿著,造成炒作檳榔消費市場的間接效果;而是應該針對檳榔所涉及的個人健康風險、對女性身體的歧視偏見、以及造成生態破壞之間的多重關係多做客觀平衡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