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004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的迷思

◎劉靜怡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專任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本文出處IThome 電腦報 2004/11/21

正當台灣逐漸被各種選舉語言包圍時,各報出現了「網路分級明年十月上路」這則小新聞,該新聞內容引述某立委對所謂「網路色情氾濫」戕害青少年的憂心──跟過去出自朝野立委的眾多質詢一樣,完全不附任何具有說服力的實證資料-─的說法,接著報導新聞局廣電處某科長回覆明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為防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觀看色情網站,將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實施網路內容分級,分為限制級、輔導級、保護級、普遍級四個標準,同時由新聞局籌組中的「網路分級基金會」主其事,以便與國際接軌。這則新聞雖小,但其所宣示的法律措施,卻是一個足以成為研究各國言論和資訊內容管制手法的經典對象,值得我們暫時拋開以未成年人身心保護的萬能感性藉口,誠實地做點法理分析的功課。
Continue reading…

以出版品為主觀壓迫對象的白色恐怖時代

◎阿端

十二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是一套粗糙草率、全憑主觀沒有標準的言論審察制度,從此我們的出版品都將只有兩個等級--普遍級與限制級。凡是利用文字或圖案來描述犯罪與性的小說漫畫,都將受到嚴格管制:不但必須貼上禁語標籤,也不得租售給未滿十八歲的兒童與青少年、更進一步需設專櫃加封套。

乍聽之下,這樣的分級制度是在保護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能生長在乾淨無害的閱讀環境中。然而事實不然,在這個遊戲規則裡面我們看不見清晰明顯的分級標準,無論是新聞局還是評鑑基金會,都沒有提供分級的協助或需分級的書單,而是要求出版業者以及租書商必須自行分級,因此我們可以想像:當業者的自行判斷與全憑自由心證的執法單位發生落差,照樣開罰。
Continue reading…

上路匆促、配套粗糙 — 談出版品分級

◎雪濤
更多討論詳見小說頻道

從十一月三日聽完行政院新聞局與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合辦的出版品分級說明會回來後,不知不覺已經忙了一個多禮拜。設立十八禁專區、委託製作十八禁告示牌、在所有十八禁書籍上面一一貼上限制級貼紙、告知客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將於十二月一日上路⋯⋯中間還要不時進行相關的討論與交流,說真的,很累。而當工讀生在此時離職,卻又臨時找不到人手,必須每天孤軍奮戰顧14小時的店,更累。不過開店本來就是這樣,有什麼風險都要自行承擔,即使再怎麼不欣賞圖書分級制度,到時警察找上門來,妨害風化的罪名還是必須自己硬食下去,想站出來改變什麼也得等到我行有餘力的時候(起碼要請到人吧)。所以呢,寫這篇文章對我來說已經滿不可思議了──第一次在店裡的電腦打這種長文,那麼容易被客人或雜事打斷,真寫得出什麼東西嗎?先試試看好了。

雖然抱怨無濟於事,不過一旦有什麼條文又通過,咱們底下人死老百姓(什麼?我們是政府的「頭家」?講得真好聽)難免還是會來碎碎念一下所謂的「配套措施」,那,就讓我來講講「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及「刑法妨害風化罪」這表面上的三大法源依據,與實際上應該要妥善處理,政府卻毫無對策可言的「配套措施」吧。
Continue reading…

一個分級、各自表述、沒有標準、家長最大 — 出版品分級管理說明會

◎本文目前於網路上流傳,作者資訊不明。煩請得知作者資訊的朋友告知

今天去參加了這個傳說中的說明會了。本說明會地點是發生在新竹。

我在老闆的要求下代表的是我家出版社,但事實上,與會人士百分之九十是租書店的老闆,以及中盤商,真正像我這樣代表出版社、而且是小說出版社的,幾乎沒有。

若不是中盤商緊急通知事態嚴重,老實說,根本沒人知道12月01日起要開始實施該罰責,據說在台北已經辦了幾場說明會,但主要是以漫畫為主,小說部分根本 連通知都沒有接到。(好樣的,我們說沒接到就推說已經通知協進會,是他們沒有通知大家,所以是你們自己不到場,法案通過就是通過了,你現在才來抗議是沒有用的!)
Continue reading…